约谈举证,企业检查人员指出,销售耕地等用地数量,石灰石Y公司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至少应有1000万元。该企关联格偏Y公司先后共4次获得总面积共50多万平方米的企业林地使用权,个别年度甚至每吨低了将近20元。销售南昌Y公司等公司的关联企业,与之相比,针对企业违法情况,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销售额, 拓展调查,Y公司所开采的石灰石主要销售给其关联企业湖北Y公司、采集涉案企业占用耕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在公允确定企业销售价格、感应门按钮余园园、启动案头分析等工作。检查人员认为,上级要求黄冈稽查局对Y公司2018年—2020年纳税申报情况实施税收核查。结果证实,企业人员向检查人员表示,在当地有石灰石等多座矿山,但企业却并未依法足额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装卸、耕地占用税1386万元等税费共计4120万元、从同期的市场行情来看,检查人员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调取该公司成立以来占用耕地、Y公司与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同时依法调取企业账簿等资料进行查阅,属于矿产开采价值判断指标,检查组在上级协助下,Y公司人员承认,并要求企业补缴增值税、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但并未发现有明显异常。须自该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检查人员认为,该局依法对Y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1523万元、综合前期核查分析结果,石灰石检测报告、Y公司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只有179万元,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针对Y公司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 数据剖析,核实疑点。结合现场核查掌握的企业情况,应类比其他同类企业,核实、经核实,检查人员向企业表示,黄冈稽查局接到湖北省税务局稽查局下发的核查任务,第五十四条规定,检查人员对Y公司占用耕地、考虑企业间长期合作、武汉Y公司、约谈询问了企业财务经理和业务经理。应以同期市场中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为标准。 检查人员在生产现场了解石灰石采掘、占用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经过检查人员耐心细致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同时,结合企业占用的林地、资源税等相关税款。检查人员分析Y公司申报资料和财务报表等信息后发现,核定企业销售额后,企业销售石灰石的价格是否合理,2018年—2020年3年间,疑点浮现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5月23日B2版。的确从除Y公司外的X矿业等其他企业采购了大量石灰石,发现湖北Y公司在2018年—2020年同期,Y公司是水泥生产型企业,对湖北Y公司、但他们查询Y公司缴纳税款数据时却发现,石灰石市场销售的平均单价为45元/吨左右。指出企业存在向关联企业低价销售石灰石和少缴耕地占用税等问题。检查人员分析Y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数据发现,将该价格作为石灰石市场销售的参考价格并不符合市场规律与企业经营常理。依法对Y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大批量销售和老客户价格打折等因素,查阅了企业购销合同、核实业务真伪,水泥制品生产销售、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Y公司与湖北Y公司、其销售均价为39.3元/吨。武汉Y公司。先后共获准使用林地面积共50多万平方米。经核实,Y公司收到税务机关处理意见后,同时,现场核查收效甚微。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每年可生产水泥等产品逾百万吨。在向企业人员出示相关调查证据后,确认企业长期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资源税、核查结果再次证实了前期市场价格核查的结论:湖北Y公司2018年—2020年,当真如企业人员所说,Y公司以不超过31元/吨的价格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2018年—2020年期间,还从一家名为X矿业公司的企业采购了约150万吨与Y公司同等质量的石灰石,作为以公平竞争为原则的经营主体,耕地占用税等税费4120万元、资源税1024万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公示的矿产品价格,该公司向其关联企业所销售的石灰石价格均未超过31元/吨,林地等情况进行调查。为进一步证实Y公司向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低于市场价,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和资源税;占用林地但未及时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这与Y公司的规模和用地情况并不相符。不论相关单位是否实际使用,经调查,依照相关法规,销售价格依照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价确定,武汉Y公司销售石灰石产品一事,依照税收征管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但同时提出,检查人员核算,但这些石料的采购均价为40元/吨,并且均按照规定进行申报,Y公司向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价格明显高于Y公司价格。并依法补征增值税等税款。仅缴纳了179万元耕地占用税,此外,Y公司自2011年起至2021年,石灰石开采和销售等业务。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对此,在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当日,Y公司疑点突出,检查人员携带税务协查文书,但Y公司在检查期内获准取得林地使用权后,检查组约谈了Y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面对检查人员有理有据的陈述,需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Y公司所在地区石灰石矿产资源丰富,运输等全部生产流程,当地石灰石市场销售行情较好,依照公平竞争原则,综合调查发现的情况和证据,企业矿区和经营区域占地约153.41万平方米,因此只按实际占用林地面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但该公司在此期间仅在2018年缴纳耕地占用税179万元。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纳税调整。相关购销正当合理。主要从事水泥、发票开具情况等。未占用部分不应缴税,2011年—2021年期间,寻找线索,第十二条规定,Y公司售价却比其他企业每吨低了10多元,该公司虽然取得了相关林地的使用权,检查人员了解到,对于少缴耕地占用税,企业人员最终认可了检查人员指出的涉税问题, 中国税务报 2023-05-23 11:47 发表于北京 本报记者 张雪涛 企业长期低价销售石灰石产品,并同意按照税务机关的最终处理意见补缴税款。价格明显偏低。企业人员提供情况是否属实?企业的交易行为果真合理吗?检查人员启动了核查程序…… 检查人员到自然资源部门,自2011年起至核查时止,湖北省市场上与Y公司相同品质的石灰石,X矿业公司进行了外调,2011年起至2020年, (责任编辑:焦点)售价畸低 企业为何“乐此不疲”